湖南湘江長沙航電樞紐工程試驗性蓄水引發(fā)廣泛關注

時間:2015-01-04文章來源:中國水網閱讀次數:

2014年10月31日,有媒體報道稱,湖南湘江長沙航電樞紐工程將開始試驗性蓄水。消息一出,這個曾備受爭議的重大工程再次進入公眾視野,引起廣泛關注。

  2014年12月3日,湖南省環(huán)保廳副廳長謝立對此進行了回應:“目前湘江大壩的清淤工程還沒有完成,環(huán)境保護部還沒有對工程進行驗收,沒有驗收就不能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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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江長沙航電樞紐工程于2014年11月1日開始試驗性蓄水,隨后被叫停。圖為2014年10月8日上午12艘大型運輸船通過長沙綜合樞紐。

  利大還是弊大?其實從一開始至今,伴隨這一重大工程的爭議就沒有停止過。

  反對方: 負面影響多,決策應謹慎

  對湘江這樣一條排污極其嚴重的河流來說,工程一旦上馬,水流減緩,勢必成為死水一潭

  長沙湘江航電樞紐工程位于長沙市望城區(qū)蔡家洲,是湘江干流9級開發(fā)規(guī)劃當中最下游的一個梯級。工程于2009年10月開建,日前已完成主體土建和庫區(qū)涉水工程建設。

  早在1989年,當時的湖南省及長沙市有關領導就提出了要在湘江長沙河段建設水電樞紐的建議,由于種種原因,工程并未真正啟動。

  2004年2月,這一工程正式提上日程,湖南省政府專門召開“長沙湘江航電樞紐工程專題會”,但就在會議召開前兩天,原湖南省人大環(huán)資委副主任傅玉輝對工程提出了質疑。

  這位曾任湖南省環(huán)保局局長達10年之久的老環(huán)保人指出,湘江長沙建壩,不是不可為,但一定要論證好湘江長沙段淤塞、加重防洪負擔、江濱排水口重構、血吸蟲蔓延、湘江流速減慢導致自凈能力降低等五大問題。

  傅玉輝說,按照“流水不腐”的古訓,對于湘江這樣一條企業(yè)排污、生活排污都極其嚴重的河流,蓄水之后流速一旦減緩、自凈能力降低,后果可想而知。

  2004年9月,包括湖南省政府參事室副主任程不吾、湖南省水利廳副總工程師聶芳容等人在內的8名省政府參事,聯名致信湖南省政府,再度力陳建壩對環(huán)境帶來的負面影響,要求有關部門“再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討論”。

  同年11月,時任湘潭市環(huán)保局局長的黃常見撰文呼吁,任何牽涉湘江水生態(tài)的項目務必慎重,否則大壩一旦建成,水流減速,湘江勢必成為死水一潭。

  傅玉輝最終收到了湖南省有關方面一封近6000字的長信回復,核心內容是建設長沙航電樞紐工程遠沒有那么可怕,但8名參事的上書卻沒有得到回應。

  事實上,即使在政府部門內部,對長沙樞紐工程也有不同意見。聶芳容透露,湖南省水利廳就曾專門發(fā)文反對這一工程,局面也因此僵持不下。

  在2005年2月召開的湖南省“兩會”上,湖南省政協(xié)委員鄒克提出電站選址、特大水庫建設等重大工程項目有必要進行“不可行性論證”,這一新提法得到了眾多政協(xié)委員的響應,而長沙樞紐工程被認為首當其沖應該接受“不可行性論證”。

  時任湖南省委書記楊正午也當場表態(tài),湖南將從長沙樞紐工程開始,對大型項目進行“不可行性論證”。他甚至還提出了另外一個一直被忽視的擔憂:像這樣的大項目一旦建成,現有很多排水系統(tǒng)會因水位抬高而排不出水,很多排水系統(tǒng)都要重建。

  “一個工程上馬、百個工程報廢的事再也不能干了。”在楊正午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之后,“不可行性論證”的新名詞很快出現在湖南各大媒體上。

  但是,程不吾坦言,“不可行性論證”這個新名詞雖然當時叫響了,卻一直沒有真正付諸實施。在一片反對聲中,湘江大壩工程仍在緊鑼密鼓地推進。2005年11月2日,湖南省發(fā)改委正式批復,同意工程立項;2005年年底,項目環(huán)評大綱亦通過專家審查。

  盡管“不可行性論證”并未得以實施,但是在湖南民間,卻有人自發(fā)地進行了相關研究,長沙市水利局退休工程師龔重惠便琢磨出了一份《關于〈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不可行性意見書》。

  龔重惠指出,長沙樞紐將帶來“三個解決不了的大后患”:長沙市城鄉(xiāng)自流排漬、排污出口全部被封堵;壩址以上沿河兩岸堤垸內農田土地面臨荒廢,引發(fā)移民問題,土地環(huán)境遭嚴重破壞;長沙將正式成為“血吸蟲感染病疫區(qū)”,嚴重威脅人們的身心健康。

  這三大問題在傅玉輝和8名參事的上書中均有提及,但龔重惠也給出了新的經濟價值上的論斷。就電力效益而言,他以詳細的數據證明,工程所發(fā)的電甚至不夠工程帶來的負面效應所耗費的電力;而至于航運,大壩將降低下游水位,不但不利于通航,反而可能造成下游斷航。

  支持方: 通航得改善,供水有保障

  工程建成后,湘江枯水現象將得以緩解,供水有了保障,航運業(yè)也將從中受益,并會帶動旅游業(yè)的發(fā)展

  為什么要在湘江長沙段建設航電樞紐工程?工程總設計師劉學著表示,其目的主要是改善通航和保障供水。

  據了解,在2003年,湘江長沙段出現歷史上罕見的最低枯水位,以湘江為取水源的自來水廠絕大多數無法正常取水。長沙霞凝新港內,幾乎沒有一條來自湘江上游的大船進出。

  此后的年度,湘江枯水現象日益嚴重,有時枯水期甚至長達7個月。最為嚴重的時候,湘江長沙段的河床大面積裸露在外,人們甚至可以步行過河登上橘子洲。

  湘江枯水,不僅讓水上交通幾乎癱瘓,長株潭沿江兩岸數百萬居民生活用水也面臨嚴重威脅,連年需要從數百公里以外的東江水庫調水補給。

  劉學著認為,持續(xù)的湘江枯水問題愈演愈烈,兩岸農業(yè)受災和飲水困難等民生問題漸漸成為頭等大事,建設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有利于緩解這些困境。

  在當地一些人士看來,隨著湘江長沙綜合樞紐開始蓄水,枯水現象將得到緩解。

  “湘潭位于湘江上游,長沙庫區(qū)水位維持在29.7米,與之相對應,湘江湘潭段水位將維持在32米左右。”湘潭市水文局水情科負責人介紹,水文統(tǒng)計上將湘江湘潭水位28.72米以下稱為枯水位,而正式蓄水后,“枯水位基本上很難出現”。

  湘潭市水務局城鎮(zhèn)水務科負責人也表示,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正常蓄水以后,湘江湘潭段水位將能夠保證所有水廠的取水要求。

  從中受益更多的是航運業(yè)。株洲通盛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趙見安表示,從每年10月中旬開始,湘江株洲段就基本斷航,從上海沿長江運送貨物到株洲的500噸甚至300噸以上的船舶,必須在岳陽、長沙等地進行???,然后再通過汽車、火車方式運到株洲.

  “去年,湘江株洲段枯水期長達7個月,千噸級的船舶通行了不到半年,這使得每噸貨物至少要多花20元運費。”趙見安說。

  而這個難題在長沙航電樞紐工程完成后,將得到徹底解決。

  湘江長沙航電樞紐開發(fā)公司副總經理范焱斌表示,在初步蓄水階段,能保證通航1000噸級的船舶;工程建成后,將全面渠化湘江長株潭河段,形成長達131.4公里的庫區(qū)。湘江將可以同時利用大源渡、株洲、長沙航電樞紐的庫容對長沙以下河段進行流量調節(jié),提高湘江下游河段通航保證率。

  “屆時,湘江株洲段88公里河段可以全年達到二級航道標準,2000噸位船舶將暢通無阻,再沒有枯水期的說法了。”范焱斌說。

  湘江長沙航電樞紐開發(fā)公司董事長潘勝強告訴記者,項目建成后,湘江城陵磯經長沙至衡陽段通航能力將由1000噸級提升到2000噸級,有利于保障供水、改善湘江風光帶濱江環(huán)境,有利于開發(fā)旅游資源、提升城市品位、增強長株潭經濟整體競爭力,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工程、環(huán)境提質工程和民生工程。

  “工程建成后,其電站總裝機容量達5.7萬千瓦,年發(fā)電量2.3億千瓦時,可充分緩解湘江枯水期長株潭城市群用電緊張的局面,還可實現以電養(yǎng)航、以游促航。屆時壩址也將成為一個類似三峽大壩的旅游觀光景點。”潘勝強說。

  在潘勝強等人看來,長沙的旅游資源開發(fā)主要集中在“紅色旅游”和“綠色旅游”方面,隨著湘江樞紐工程的蓄水通航,將形成長達131.4公里的庫區(qū),長株潭3市也因此成為全國獨一無二的庫區(qū)城市群,屆時長沙的旅游也將正式進入“藍色”時代。

  即便如此,這一工程仍然遭到了廣泛質疑。

  公眾參與: 調查受質疑,公眾有擔憂

  環(huán)評“公眾參與調查”環(huán)節(jié)調查人數少、范圍窄,不具代表性;擔憂項目建成后會降低下游通航能力、水質會進一步惡化

  據了解,早在2007年8月15日,湖南省環(huán)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就發(fā)布公告,公開向民眾征集建議和意見。對此,程不吾、湖南省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王義高等人再次要求緩建湘江大壩。

  此后公布的項目環(huán)評報告顯示,在“公眾參與調查”環(huán)節(jié)共發(fā)放并回收調查表145份。被調查人員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2%、農民占61%,基本上為工程所在地望城縣的居民;有83%的人贊同工程建設,認為對國家有利,只有5%的人不同意征地拆遷。

  對于這一結果,不少人表示了質疑。有網友指出:“湘江長沙段修建攔江大壩,涉及131.4公里湘江沿岸上千萬居民的生活和生產用水。而145人只占到了10萬分之一,真的具有代表性嗎?”

  還有網友發(fā)現,在當地知名網站“紅網”對這一項目進行的網上調查中,當反對票數超過支持票數時,就被直接對調選項,借以造成支持者占多數的假象。

  但是在工程的環(huán)評報告公布之后,人們有很長一段時間再未看到關于這一工程的宣傳。

  雖然此后環(huán)保部門并沒有公開反對項目的建設,卻提出了兩點極為苛刻的要求:一是要把湘江邊所有污染企業(yè)全部治理好,實現零排放;二是如果有污水排放,要鋪設一條大管道,把所有污水排放到大壩以下。但這兩點其實都并非一兩年內就可以完成。

  湖南省政協(xié)委員、湖南宏耀工業(yè)有限公司董事長鐘光耀認為,長沙湘江航電樞紐工程的建設,可能會進一步加重下游旱情,進一步降低下游江面通航能力,并導致下游水體水質進一步惡化。

  鐘光耀的擔心不無道理。目前,湘江湘陰段枯水期水位大多在22米左右,水深低于2.1米。由于枯水期長、流量小、流速低,湘江湘陰段河道將進一步變淺、變窄、變曲。同時,由于航電樞紐開閘放水時間不穩(wěn)定,造成下游漲落不定,對航運安全和航運物流業(yè)發(fā)展將帶來嚴重影響。

  “湘江作為湖南省的母親河,在保護和治理上不能只注重長株潭地區(qū),必須實行全省一盤棋、流域一體化。”鐘光耀建議,通過推進航道建設一體化、港口布局一體化、污染治理一體化、水利建設一體化等4個主要方面來實現湘江航道同疏、資源共享。

  湖南省人大代表、湘陰縣東湖垸水利管委會主任蘇鐵錨提出,長沙湘江航電樞紐建成后,將加劇湘江下游旱情,加劇洞庭湖的萎縮,影響湘江航運及下游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他建議應合理調度水資源,增加下游臨近地區(qū)的蓄水容量;搞好長沙樞紐上下游污水、廢水處理,實施污水上下游同治;疏浚、治理下游河道,保障航運安全。

  現場調查: 進行試驗性蓄水,未申請驗收

  據工程負責人介紹,2014年11月1日工程開始試驗性蓄水,但并非正式蓄水,也還未申請環(huán)保驗收

  于2007年8月完成的長沙樞紐工程“環(huán)評報告書”指出,工程竣工蓄水后,庫區(qū)回水距離長達131.4公里,到了株州城區(qū)段以上。由于河段在相同流量條件下流速減緩,不利于污染物擴散輸移,水環(huán)境容量比建庫前有所減少。

  為防止庫區(qū)蓄水后湘江長株潭段成為巨大污水缸情況的出現,“環(huán)評報告書”要求樞紐工程建成后,必須對進入湘江的污染物排放量進行削減。

  “環(huán)評報告書”明確指出:“如果樞紐工程建設后,不能有效地控制水質污染,出現水質惡化,重金屬與有機物形成復合污染,將使庫區(qū)水域喪失環(huán)境功能,不僅不能飲用,連農灌也不宜,并且將破壞生態(tài)系統(tǒng)平衡,導致汞富集于生物鏈中,后果十分嚴重。”

  為保證蓄水后湘江水質安全,2012年,湖南省政府出臺了《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庫區(qū)城鎮(zhèn)生活污水治理專項方案》,提出了庫區(qū)工業(yè)廢水廢渣、城鎮(zhèn)生活污水、沿岸生活垃圾、水上和沿岸餐飲等八大方面專項污染治理項目,并將庫區(qū)截污工程列入湖南省十大環(huán)保工程。

  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是否屬實?2014年11月4日,記者聯系到湘江長沙綜合樞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多名負責人,經證實,2014年11月1日,工程開始試驗性蓄水,但并非正式蓄水。

  公司董事長潘勝強說,在進入秋冬枯水季節(jié)后,剛好遇上了難得的秋汛,他們將水位稍微抬高了點,“主要是出于設備運行調試考量,以及保證秋冬枯水期庫區(qū)群眾的飲水安全。”

  “我們正在準備環(huán)保驗收的相關資料,目前還沒有向環(huán)境保護部申請驗收。”公司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沒想到試蓄水消息會引起如此大的反響。

  潘勝強透露,明年完成工程的所有驗收程序后,還需長沙市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才能正式蓄水,“但實際上工程已于2012年就開始初期蓄水,將水位抬高到了26米。”他還強調,“初期蓄水經過了多部門審批。”

  庫區(qū)內涉及的長株潭3市截污工程尚未完成,是否會影響到工程蓄水?截污工程完成情況是否為工程蓄水的前置條件?對于這些問題,公司一名負責人稱,3市截污工程是與蓄水相關聯的一個項目,具體情況要根據當初的環(huán)評批復內容才能確定。

  “根據我們2012年初期蓄水兩年以來的情況來看,蓄水并未對湘江水質產生嚴重影響。根據環(huán)保部門監(jiān)測數據,水質還有好轉情況。”湘江長沙綜合樞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某部門負責人表示。

  環(huán)保部門: 截污工程未完成,蓄水即違法

  除了城鎮(zhèn)污水截污改造進度跟不上,還有133個相關截污治理工程沒有完成。此時蓄水,將威脅庫區(qū)水質安全

  針對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的傳聞,湖南省環(huán)保廳法宣處負責人在微博上發(fā)布消息稱:長沙樞紐未通過環(huán)境保護部環(huán)保驗收之前,不得蓄水;目前只是閘門調試,尚不具備蓄水條件;湖南省環(huán)保廳將嚴格監(jiān)管和監(jiān)測庫區(qū)水質。

  2014年11月4日下午,湖南省環(huán)保廳法宣處負責人表示,微博內容就是湖南省環(huán)保廳的態(tài)度,如果工程未按“三同時”要求通過環(huán)保部門驗收合格,蓄水就是違法,“完成截污工程是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投產的前提條件,而不僅是關聯條件。”

  適應性蓄水是否可以理解為試生產?湖南省環(huán)保廳法宣處另一位負責人表示,根據環(huán)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huán)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建設項目試生產前,建設單位應向有審批權的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生產申請。

  “如果試蓄水,沒有報批環(huán)保部門同意也是不行的。”這位負責人表示,湖南省環(huán)保廳擬就工程環(huán)境問題向省市政府匯報,并向長株潭3市發(fā)函,務必保證工程蓄水后庫區(qū)水質安全。

  截污治污工作進度還沒有完成,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卻已開始蓄水,長株潭地區(qū)一些環(huán)保志愿者組織對此多次發(fā)聲質疑。湖南省環(huán)保廳做出明確回應:沒有通過環(huán)境保護部環(huán)保驗收之前不得蓄水,否則是違法行為。

  據記者了解,長沙市被列入截污改造工程的排水口共有101個,原計劃在201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但根據工程進度估計,到2014年年底前可以完成76個,剩下的則要等到2015年完成。

  湖南省環(huán)保廳出具的一份《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水利工程未完成的建設項目表》顯示,除了城鎮(zhèn)污水截污改造進度跟不上,還有庫區(qū)工業(yè)廢水廢渣污染治理、水產養(yǎng)殖和沿岸畜禽養(yǎng)殖污染治理等133個相關截污治理工程沒有完成,直接威脅庫區(qū)水質安全。

  據最新消息,日前,湖南省環(huán)保廳已經正式致函長沙市人民政府,要求大壩立即停止蓄水。記者也從湘江長沙綜合樞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方面得到消息,大壩已經停止了蓄水,水位也降到了27米以下。

  湘江長沙航電樞紐已經建成,圍繞工程而展開的爭論也許不會停歇。未來還會產生什么新的問題,我們將繼續(xù)關注。